中央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办学单位之一。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75名公共管理硕士(在职MPA)。
四、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申请资格审查。
我校在录取前委托认证部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不予录取或随时取消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五、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科目为两门: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英语,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
复试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内容为政治理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MPA教育网上的公告通知(www.cufempa.com)。
(二)专业学位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 |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考试时间 |
125200 |
公共管理硕士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
8:30-11:30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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